最高法原执行局审判长受贿被判10年获减刑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19-01-22 13:22 因接受律师行贿的50万元,最高法院执行局原审判长张甫旗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因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二中院于12月4日作出对张甫旗减刑一年的裁定。此前,张甫旗也曾被减刑一年。 张甫旗落马很有戏剧性。2009年,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案发后,年近六十的张甫旗也因涉案被双规。在此期间,检方传唤了原北京市中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林育,向他了解天津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于林育对检察官说,天津那案子没问题,但他随后主动交代了曾向张甫旗行贿50万元的事情。 于林育称,他2000年与时任最高法院执行庭法官的张甫旗相识。张甫旗行事谨慎,曾和其约定,有事约好到家谈,不能公开接触。 2002年,于林育所在的中进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涉及股权纠纷的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中国进出口银行胜诉。在上海执行查封对方股权时,发现当地法院已将涉案公司财产执行,无法再查封股权。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此案由张甫旗具体负责。 张甫旗去上海前,于林育特地到他家打招呼,并许诺一定好好回报,不会叫他白忙。 2002年9月,律所获得200万元律师服务费。于林育称,他准备回报张甫旗时,未料对方狮子大开口,与他事先所想的数额相差甚远,“按情理我最多给他一两万元,但他强调被执行人有深厚背景,执行不易”。经过讨价还价,于林育到张甫旗家,留下一个装有50万元现金的电脑包。 于林育揭发后,张甫旗被提起公诉。他的受贿事实只有收受于林育50万元这一起。 张甫旗交代,2007年,他用这笔钱买了1套房产。最终,二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张甫旗有期徒刑10年。 对于为何在7年后主动交代此案,于林育称,他气愤于张甫旗“两头吃”。此案执行标的1.8亿元,张甫旗只从上海划回1.3亿元,5000万元差额至今未收回。于林育从种种迹象推断,张甫旗拿了对方的好处,但他并无实据。 当然,于林育也没有逃过法律制裁,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14年9月30日,司法部燕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报送二中院审理。二中院于2014年11月13日立案并公示,此后开庭审理张甫旗减刑案。 二中院审理查明,张甫旗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按时完成劳动任务,获得表扬5次,单项表扬2次。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12月4日,二中院裁定对罪犯张甫旗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减刑后,张甫旗的执行刑期自2009年4月30日起,至2017年4月29日止。也就是说,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线年多张甫旗就可以出狱了。 “年度十大性与性别事件评点”活动,始于2008年,由方刚召集,十几名中青年性与性别学者和社会活动家共同参与。评点活动关注每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性与性别”事件,致力于在纷繁复杂、存在广泛争议的事件中通过专业的评点,推进性人权,促进性别平等。 “通奸”早已不算犯罪;如果不是已婚者的婚外性行为,比如未婚同居,两相情愿的“一夜情”。虽是传统意义上的“通奸”,却连道德败坏也算不上了。网络上恬不知耻地叫“约炮”。所以,当今年媒体上频频公布某贪官违纪违法劣迹,列出“通奸”丑行时,不免叫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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